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如何确定?

  • 2021-03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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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建设部2000年6月30日发布的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》的规定:

    在正常使用下,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:
    1、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,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;
    2、屋面防水工程、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、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,为5年;
    3、供热与供冷系统,为2个采暖期、供冷期;
    4、电气系统、给排水管道、设备安装为2年;
    5、装修工程为2年。
   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。    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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