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基本建设程序是怎么规定的?

  • 2021-08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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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我国基本建设程序是怎么规定的?

答:我国基本建设程序没有统一的规定,但有一些约定成俗的固定做法。传统中,一般认为包括以下内容:项目建议书、立项、可性行研究、初步设计(概算)、施工图设计、招投标、采购施工安装、概算调整/变更、交/竣工验收、合同结算/财务决算、项目后评价等。

检索法规和政策,即知我国有数量众多的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,涉及工程建设、房地产开发建设程序,对具体事项均有明确、严格的具体程序要求。

通过法规、政策分析可知,我国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演进的。下面是不断收集、整理中的基本建设程序相关环节及要求:

一、基本要求

前提条件;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、产业政策、总量控制目标、技术政策、准入标准、用地政策、环保政策、用海用岛政策、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,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、环境保护、城乡规划、海洋管理、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——国发〔2016〕72号文等
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;——《政府投资条例》
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。——国办发〔2017〕94号文等


二、项目分类

政府投资项目(直接投资、资本金注入投资);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初步设计,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,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——《政府投资条例》
企业投资项目(审批类);
企业投资项目(核准类);提交项目情况、利用资源情况分析、生态环境影响分析、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——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》
企业投资项目(备案类);提交项目情况、总投资、符合产业政策声明——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》

三、前期工作、立项、建设、后评价
政府批准程序服务信息公开:申报要求、申报材料清单、批准流程、办理时限、受理机构联系方式、监督举报方式等。
政府批准结果信息公开: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、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、项目核准结果、节能审查意见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、建设项目用地(用海)预审结果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、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、施工许可(开工报告)审批结果、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,取水许可、水土保持方案、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。
规划许可证;——《建筑法》等
用地批准、拆迁、安置及征收土地信息公开: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、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、农用地转用方案、补充耕地方案、征收土地方案、供地方案、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。
招标等方式选定勘查、设计、施工单位及招标投标信息公开:资格预审公告、招标公告、中标候选人公示、中标结果公示、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、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。
建设资金落实;——《建筑法》等
施工图设计;——《建筑法》等
质量、安全措施;——《建筑法》、《安全生产法》等
施工许可证及施工信息公开: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,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信息、资质情况,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、工作职责、主要管理制度,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。
重大设计变更及信息公开:项目设计变更原因、主要变更内容、变更依据、批准单位、变更结果等。
质量安全监督及信息公开: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、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。
竣工验收、财务决算及信息公开:竣工验收时间、工程质量验收结果,竣工验收备案时间、备案编号、备案部门、交付使用时间,竣工决算审计单位、审计结论、财务决算金额等。
项目后评价。——《政府投资条例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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